詐團出金匯回獲利誘加碼 新竹貴婦ALL IN痛失4279萬 2嫌判刑
詐團出金手真將獲利匯回,新竹貴婦ALL IN痛失4279萬!(資料照)
新竹吳姓貴婦誤信詐團投資騙局,將現金面交給車手後,詐團還設立出金手制度,將錢匯進吳女帳戶,讓吳女對此投資更加深信不疑而放心加碼,結果最後被騙高達4279萬元,新竹地院將詐團2人判刑。
法官調查,新竹縣吳姓貴婦聽信詐團騙術,在113年將120萬元於新豐火車站交給車手,王男擔任詐團派金手,負責將欲匯入吳女帳戶的現金交給出金手,由出金手存入被害人帳戶,使吳女誤以為投資確有獲利而交付更多款項;出金手吳男以無摺存款方式,先後將47萬元存入吳女帳戶內,使吳女更加堅信詐欺集團確為真實存在的投資公司,且其此前交付給車手的現金120萬元,確有獲利,而陸續再交付投資款給詐欺集團車手,總計4279萬元。王男因此獲得1000元犯罪所得;吳男則拿到675元。
檢方建請法官審酌被害人受有高達4279萬元鉅額財產重大損害,致其經濟生活困頓及身心痛苦,另考量被告未與被害人和解,量處被告有期徒刑2年6月以上之刑。
法官審酌被告正值青年,具有勞動能力,不思循正當管道獲取財物,為圖謀一己私慾,竟與不詳詐欺集團成員及出金手等人,共同詐欺吳女,造成檢警機關追查其他集團成員困難,助長詐騙歪風熾盛,破壞社會交易秩序及人際間信賴關係,所為實值譴責,最後判處王男徒刑2年6月、吳男2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