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李正皓求償100萬被新竹地院駁回 高虹安:沒有回應
因貪污案停職中的高虹安挾新竹市府名義,告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名譽損害賠償共100萬元的民事訴訟遭新竹地院駁回,對此,高虹安透過友人轉述沒有回應,無特別意見。(資料照,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因貪污案一審被判7年4個月已停職4個月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年針對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在電視節目提及竹市寡婦樓都更案極音速通過環評一事評論,高虹安以其個人及新竹市政府名義向李正皓提起名譽損害賠償各50萬元之民事訴訟,新竹地院判決結果出爐,高虹安與新竹市府的聲請全部被駁回。對此,高虹安透過市府民政處長施淑婷轉達沒有回應,無特別意見。
對此,市府都發處表示,寡婦樓都更案為國防部土地,由國防部自行委託內政部國土署城鄉分署發包公開招標,並非新竹市府業務。市府自112年至113年間已多次發布新聞稿駁斥寡婦樓案相關不實指控,但有心人士多次指控、影射市府涉及不法,不實言論已傷害市府名譽形象,市府對判決結果深表遺憾,基於捍衛市府同仁依法行政決心,收到判決書後會和律師研議是否上訴。
高虹安今年以個人及新竹市府名義向李正皓提起名譽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並向李正皓聲請求償共100萬元,理由是李正皓多次在電視節目上指摘高虹安與第三人即建商間等有對價關係,而違法介入、干涉新竹市政府所辦理的多項都更案,包括寡婦樓案及昇益案、水源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案的進行,並以不合理之極快速度,通過昇益案之都更計畫等案。
高虹安認為李正皓言論已損害其名義,便以個人及新竹市府名義向李正皓提出名譽損害賠償之民事訴訟,且各向李正皓求償50萬元。不過,新竹地院針對此民事判決結果出爐,駁回高虹安及市府的聲請。
因貪污案停職中的高虹安挾新竹市府名義,告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名譽損害賠償共100萬元的民事訴訟遭新竹地院駁回。(記者洪美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