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竹市運動場館租借方式不便利 審計室促改善

竹市運動場館租借方式不便利,審計室促改善。(資料照)

竹市運動場館租借方式不便利,審計室促改善。(資料照)

2024/11/03 14:3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竹市體育場所屬運動場館短期借用未建置場地租借系統,仍以人工紙本辦理,認為耗費往返申辦時間,有待改善;市府回應,運動場館借用訊息在網站及臉書公告,未來會研議設立設備借用系統。

審計室指出,新竹市體育場所屬運動場館供中長期借用場地共有23處,其中僅3處收取場地使用費,其餘20處經借用作為辦公場所、選手培訓、上課教室、練習樂器、置物使用等,並核准免繳場地使用費,但部分場地長期免費作非體育活動用途使用,有違使用者付費原則及場館設置目的。

另外,運動場館短期借用場次逐年增加,從110年度的128 次,逐年增加至112年度8月底止的192次,但仍未建置場地租借系統,或結合現有數位市民整合服務平台,提供民眾透過網路查找適合場地及線上申請。場地租借作業仍以人工紙本辦理,耗費民眾往返申辦時間,運動場館租借方式不便利。另有民眾反映場地租借不夠公開透明,盼相關單位能重視改善。

審計室表示,112年度截至8月底,場館收入共657萬餘元,其中,民眾臨櫃現金繳納572萬餘元(87.06%)為最大宗、匯款66萬餘元(10.16%)次之、小額電子支付僅18萬餘元(2.77%),民眾繳費方式以現金支付為主,未能因應數位經濟潮流,提供電子或行動支付服務,以增加便利性及減少現金收繳風險。

教育處表示,竹市運動場館主要是推廣及培養民眾運動習慣,非以營利為目標。今年度修正借用自治條例,將非體育類的活動提高租借費用。體育場館借用訊息已於網站及臉書公告,民眾也可電洽體育場詢問,均為公開透明。未來市府將研議設立設備借用系統,進一步提升民眾使用的便利性。至於小額電子支付服務,目前僅香山游泳池提供,之後將評估其餘場館推行電子支付之成本效益分析與可行性,後續辦理改善。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相關新聞
新竹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