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嘉縣議員黃芳蘭母子涉詐助理費 被訴
前嘉義縣議員黃芳蘭與兒子涉詐助理費,嘉義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資料照)
〔記者蔡宗勳、王善嬿/嘉義報導〕民進黨籍前嘉義縣議員黃芳蘭被控自二○一五年間起,與其子張姓男子在申報公費助理補助款時,涉嫌以少報多,合計詐領六十三萬餘元,嘉義地檢署偵結,昨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起訴黃芳蘭母子。
檢方表示,黃芳蘭未當議員時,曾擔任丈夫張嘉瀧(已故)的議員助理,她也曾擔任第十八及十九屆議員,其子張男自二○一四年十二月起擔任她的服務處總助理,協助處理帳務及助理費用請領等業務。
起訴書指出,黃芳蘭母子明知公費助理補助款不得以少報多,或從中將部分補助款挪作他用,黃芳蘭兒子張男將低於領得公費助理補助款的薪資,以轉帳等方式,存入擔任助理的另一位張姓男子帳戶,其餘款項則用來支付黃芳蘭及張家家族花費、償還公司貸款本息等私人用途,合計詐取補助款六十三萬餘元。
前新港鄉代蔡錦屏 涉賄選判無罪
無黨籍嘉縣新港鄉前鄉代蔡錦屏於二○二二年競選連任失利,遭控涉嫌透過羅姓樁腳賄選,被檢方依違反選罷法罪嫌起訴,嘉義地院昨一審判決無罪。法院認為,羅姓樁腳先否認買票,又改稱自行掏錢買票,前後證述矛盾,張姓選民也否認向羅拿錢,據此判處蔡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