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秘境水漾森林環境 嘉義林管處與業者簽署公約
因921形成的水漾森林被譽為秘境是熱門的登山景點。(圖由嘉義林管處提供)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嘉義縣阿里山鄉豐山村水漾森林景致優美,被山友譽為必訪秘境,但遊客蜂擁而至,衍生環境髒亂及協作業者占用營地等爭議,嘉義林區管理處5月17日召開座談會,與會業者簽署水漾森林環境維護公約,宣誓公私協力共同維持山林清淨的決心。
嘉義林管處表示,921大地震造成嘉義石鼓盤溪上游的河道受阻形成堰塞湖,湖中樹林長久泡水白化,湖中枯木的夢幻奇景被譽稱為「水漾森林」,成為熱門的登山路線,尤其假期人潮眾多,有山友反映水漾森林被商業協作搭滿帳篷,並有在水源處洗滌污染水體等問題。
嘉義林管處發現事態愈來愈嚴重,17日召開座談會告知協作業者依森林法第51條第1項規定占用林地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同法第43條規定森林區域內擅自堆積廢棄物或排放污染物,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宣導台東林區管理處管理戒茂斯營地的經驗,強調如協作業者仍有占用營地及堆積廢棄物,該處依森林法或廢棄物清理法裁罰。
協作業者則建議於水漾地區尋覓適宜地點增設生態廁所,林管處允諾積極辦理。
嘉義林管處呼籲山友從事登山活動要注意自身的登山安全,遵守無痕山林7大準則,包括尊重其他使用者,不污染環境,把廚餘及垃圾帶下山,共同維護優美乾淨的山林環境。
協作業者與嘉義林管處簽署水漾森林環境維護公約。(圖由嘉義林管處提供)
嘉義林管處派員向山友宣導森林防火及山林保護觀念。(圖由嘉義林管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