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外孫持拐杖毆打87歲外婆致死 被起訴並求處重刑

江姓男子不甩家暴令,屢屢對外婆施暴,嘉義地檢署偵查後,請求法院從重量刑(記者丁偉杰攝)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縣水上鄉南和村今年5月發生52歲江姓男子因細故爭執,竟持拐杖對同住的87歲江曾姓外婆施暴,他先拉扯外婆,推撞房間內物品,再持拐杖毆擊外婆腹部等處,造成外婆多處受傷,後來雖請鄰居叫救護車,但外婆送醫後不治,嘉義地檢署偵查後,認為江男有多次對外婆家暴等前科,今天依涉家庭暴力之傷害尊親屬致死等罪嫌起訴江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案發後,警方調查指出,江男是死者長女的兒子,長女已過世,江男原有妻小,因案入獄後離婚,前妻帶著兒女改嫁;江男2、3年前開始與獨居外婆同住及改母姓,中風的外婆需靠助行器行走,由居家服務員定期協助照顧。
江男常跟外婆要錢買酒喝,外婆靠殘障生活津貼維生,無法滿足江男需索,江男拿不到錢就破口大罵,甚至持刀恫嚇。嘉義地院3月1日核發通常保護令,豈料,江收到保護令後,於5月24日晚間9時許,酒後因向外婆要錢買酒不成,不甩家暴令,再對外婆施暴。
起訴書指出,江男先拉扯外婆,推撞房間內物品,再持拐杖毆擊外婆腹部等處,發現外婆受傷流血後,即請鄰居撥打救護車送醫急救,外婆因身體多處瘀傷及肝臟沾黏組織撕裂傷,致出血形成休克,經醫院急救仍於同日晚間不治。
起訴書表示,江男不顧外婆年事已高,仍屢屢對外婆家暴,經檢警相驗偵辦後,認江男並無殺人之犯意,事發時情緒失控、攻擊力道甚難命捏,違反家庭暴力之傷害尊親屬致死等罪嫌,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且江男有多次傷害、妨害公務及家暴等前科,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