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火化場選址近二林 鎮民擬罷免鎮長
彰化縣二林鎮民舉辦反對建設火化場自救說明會,強力反對在家門口設置火化場。(資料照)
〔記者張聰秋、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政府委託花費一千四百萬元進行「彰化縣火化場前置法定程序勞務委託案」評估,日前公布選址芳苑鄉草湖村草湖南段二二八之二地號(芳苑鄉第一公墓),消息曝光後,當地及二林鎮趙甲里居民強烈反對,無法接受火化場設在家門口,要求縣府撤案,甚至要罷免鎮長蔡詩傑,對此蔡詩傑深感委屈,認為遭民眾誤解,但表示尊重民意,不會阻止。
兩名在地(第八選區)民進黨縣議員洪子超、洪騰明,及無黨籍縣議員吳韋達,昨在議會關切該議題。洪子超指出,民眾對火化場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健康與生活品質充滿疑慮,要求縣府在後續說明會中詳細說明規劃內容,包括空污、廢水排放、噪音及交通等。
蔡詩傑:遭誤解感委屈 尊重民意
對此,縣長王惠美表示,將讓專業團隊評估,並蒐集地方民意後再做決定。代理民政處長曾金來補充,顧問公司依據區域環境、基地條件、開發規模及地方民意共四大評估因子選址,該用地九.五一公頃,第一期開發僅用一.九八公頃,餘地保留作綠化設施,基地鄰近台七六線延伸線,交通便利。
蔡詩傑強調,他已清楚表達興建火化場必須遠離人口稠密區,不能汙染周邊住民和農作物,他認真做事,卻遭民眾誤解要連署罷免,令他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