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25處科技執法 首日取締157件
2024/10/02 05:30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彰化縣新增二十五支科技執法系統,從八月一日起宣導兩個月,十月一日凌晨零時正式取締,凌晨零點五分在溪湖鎮就有一輛轎車因超速被拍照;首日凌晨零時至下午四點為止,全縣共取締一五七件違規,其中以超速八十五件最多,全部依法開罰。
超速最多 車不讓人也開罰
縣警局交通隊統計,昨天首日凌晨零時至下午四點為止,取締超速八十五件、闖紅燈七十件、車不禮讓行人二件,合計一五七件。昨天凌晨零點五分在溪湖鎮員鹿路二段與忠溪路口,就有一輛轎車因時速七十公里,超速十一公里被拍照開單告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條處一二○○元至二四○○元罰鍰。
警方指出,超速違規依第四十條處一二○○元至二四○○元罰鍰,超過規定最高時速四十公里則依第四十三條處六千元至三萬六千元罰鍰;闖紅燈依五十三條處一八○○元至五四○○元罰鍰;車不禮讓行人依第四十四條處一二○○元至六千元罰鍰。
交通隊呼籲,科技執法取締只是手段之一,並提醒民眾行經該路段注意勿違規,以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