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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瘦瘦針」騙吃、騙住 男子下場曝

    男子用「瘦瘦針」騙吃、騙住,被彰化地院判1年3月。(資料照)

    男子用「瘦瘦針」騙吃、騙住,被彰化地院判1年3月。(資料照)

    2024/10/08 14:52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游男子發現網路不少人在瘋「瘦瘦針」,他利用化名在臉書張貼瘦瘦針照片,馬上有2網友共匯款2萬多元,他卻無貨可交而挨告,警方又發現白住彰化縣某旅館,積欠1萬6千元的房費。彰化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將他判刑1年3月。

    判決書指出,游男去年2月間化名「王亮欣」、「李婷」在臉書po文賣「胰妥讚」、「易週糖」減肥針,2名網友分別匯給他1萬元與1萬2500元要買減肥針。

    另游男去年7月入住員林市某旅館6天,又跟旅館櫃檯借3千元,遭旅館催款,游男卻要旅館主管提供帳號,表示會將積欠的住宿費及欠款匯入,他再到臉書po文要以1盒8千元販售「善纖達」減肥筆,導致網友誤信,他請要買減肥筆的網友將1萬6千元匯入旅館主管帳戶,讓旅館誤以為他有資力支付住宿費,讓他繼續再從7月28日住到8月4日,再積欠1萬1573元住宿費及餐點費,直到網友未收到減肥筆而報警,旅館主管的帳戶也因此被列為警示帳戶,也報警處理。

    法官認為,游男正值青年,卻不思以己力循正當合法途徑獲取所需,僅因貪圖一己私利,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不實販售商品訊息,詐欺多人,且尚未被害人和解及賠償,因此依詐欺取財罪、詐欺得利罪將他判刑刑1年3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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