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25支科技執法上路 彰化縣16小時狂抓157件違規
彰化縣科技執法今凌晨零時正式展開取締,零點5分溪湖鎮有1輛轎車超速被拍照。 (交通隊提供)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小心荷包失血!彰化縣新增25支科技執法系統,今天(1日)凌晨零時正式取締,凌晨零點5分在溪湖鎮就有1輛轎車因超速被拍照;首日凌晨零時至下午4點為止,全縣16個小時內共取締157件違規,其中以超速85件最多,全部依法開罰。
縣警局交通隊統計,今天首日凌晨零時至下午4點,取締超速85件、闖紅燈70件、車不禮讓行人2件,合計共取締157件。今天凌晨零點開始取締後,短短5分鐘在溪湖鎮員鹿路2段與忠溪路口,就有1輛轎車因時速70公里,超速11公里被拍照開單告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
警方指出,超速違規依第40條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超過規定最高時速40公里則依第43條處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闖紅燈依53條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車不禮讓行人依第44條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交通隊呼籲,科技執法以防制違規肇事、改善行車秩序為目的,取締只是手段之一,並提醒民眾行經該路段注意勿違規,以維交通安全。
和美鎮道周路與鹿和路6段路口科技執法,具有取締超速、闖紅燈、車未禮讓行人功能。(交通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