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和美鎮新庄國小運動黑狗跑來咬一口 主人竟說「不知牠會咬人」
有男子向本報投訴,夜間到彰化和美新庄國小運動,卻被黃男帶來的狗狗咬一口。(民眾提供)
〔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被狗咬一口!彰化縣1位民眾日前到和美鎮新庄國小運動,結果卻慘遭狗咬傷左小腿,被害人不滿狗狗主人無視校方告示牌「禁止攜帶寵物進入」,竟還明知故犯帶5隻黑犬進入校園,並放縱狗狗咬人,不排除提告。彰化縣動防所表示,疏縱犬隻可處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投訴男子指出,他常常在晚間到新庄國小運動,日前又到學校的運動場健走,在將近晚上10點時,黃姓男子帶著4名幼童和5隻黑犬進入校園,黑犬一進入操場就猛吠狂奔,直到投訴男子腳邊,被黃男喝止才停下,投訴男子當時不以為意, 繼續健走運動。
投訴人控訴,他又走了操場一圈後,多隻黑犬又邊吠邊朝投訴人奔來,他當下並無任何反應,仍然持續行走,卻慘遭其中1隻黑犬咬傷左小腿,約有1.5公分的撕裂傷,他立即轉向狗狗主人抱怨,黃男檢視傷口後才悻悻然說「不好意思啦,不知道牠會咬人」。
投訴人要求黃男一起赴警局留下雙方資料,黃男堅持不肯,雙方僵持不下,最後黃男留下名字和電話離去。投訴人指出,黃男離去時騎機車,後面跟著5隻黑犬狂奔,5隻狗都沒有綁繩子,萬一狗狗亂竄,勢必造成交通危害,尤其黃男還同時帶著4名幼童騎踏車同行,也是對小朋友做了很不好的示範,而他事後到彰基急診,打破傷風並包紮、吃抗生素藥物,目前每天換藥預防傷口感染。
校方表示,新庄國小現場有立告示牌,明確說明《PU運動場使用注意事項》「禁止攜帶貓、狗等寵物進入」,只能加強對民眾的宣導與勸導。
警方表示,依照動保法規定,飼主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而彰化縣動防所指出,依據動保法規定,疏縱犬隻可處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飼主帶家犬出門應該繫繩,不該放任犬隻追逐人車或咬傷民眾。
有民眾向本報投訴,日前到彰化和美新庄國小運動,卻被黃男帶來的狗狗咬一口。(民眾提供)
彰化縣和美鎮新庄國小有告示牌,強調禁止民眾帶寵物進入運動場。(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