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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未戴安全帽害撞亡 兩警被起訴

    2014/04/04 06:00 記者李忠憲、曾健銘/新北報導

    男子陳文賢等人騎車未戴安全帽,警方追車攔檢,造成對方一死一傷;新北地檢署認為,新莊分局曾斌毓、姚懿宸2警違反臨檢作業規定追車,是本案肇事主因,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2人起訴。

    新莊分局光華派出所25歲曾斌毓、32歲姚懿宸警員,去年7月11日凌晨,在富國路、福營路口,看到男子陳文賢騎機車搭載劉姓友人,2人均未戴安全帽,便騎警用機車上前攔檢。

    陳男加速逃離,2警鳴警笛追趕並大叫「停車」,陳不理會,最後在彎道過彎時,與從後追趕的曾員機車擦撞,雙雙倒地。

    陳文賢彈飛後撞上路燈桿座,胸腹部嚴重內出血休克死亡,劉則右臂嚴重挫傷,曾員四肢及臉部挫傷,有輕微腦震盪。

    檢方勘驗監視器認為,2警明知對方僅未戴安全帽,無證據證明陳等2人有涉犯刑事犯罪,應採逕行舉發,卻以時速7、80公里速度追趕。

    2人明知前方是彎道,高速追車可能會有失控危險,卻未減速,導致陳減速左彎時失控,撞上曾員騎乘的警用機車,摔車致死。

    檢方認為,「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明文規定,對攔檢不停車輛,應依規定逕行舉發,除現行犯或經合理懷疑為刑事犯者外,應避免追車,以免駕駛人驚慌失控發生交通事故等意外,2警明顯違反規定。

    面對2名員警被起訴,光華派出所長邱吉峰,昨以還未接到起訴書,暫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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