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020民主派初選 14人判顛覆罪
香港民主派47人案改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布判決,警方出動大批警力在院外管制媒體和民眾。(法新社)
「47人案」為港國安法實施來最大案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香港首宗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民主派「四十七初選案」昨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做出裁決。結果,十六名否認控罪的被告中,十四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僅大律師劉偉聰和前公民黨執行委員李予信被判無罪釋放。加上早已認罪的卅一名被告,至少四十五人將因協議使用立法會議員權力而被判入獄。
港民主惡化 英澳歐盟深感憂慮
此案是自中國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以來,針對民主運動人士的最大案件,也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最多被告的案件。被告包括法律學者、記者、前立法會議員、前區議員、社工等。被裁定無罪的兩名被告在步出法庭後表示,因律政司考慮上訴,他們仍是被告,不能多言。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發表聲明指出,此案件顯示香港有意義的政治反對派正在逐漸消失,令國際社會深感憂慮。歐盟表示,這些判決標誌著香港基本自由與民主的進一步惡化,質疑香港對開放和多元化的承諾。澳洲外長黃英賢表達強烈反對,並對此深感擔憂;她強調,澳洲政府將在最高層級向香港和中國政府關切被判罪的澳洲公民吳政亨的命運,並將持續在領事和人權問題上與兩地政府交涉。
多不准保釋 扣押最久已逾3年
「四十七初選案」又稱「香港民主派初選大搜捕」,是指二○二一年一月六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涉嫌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對二○二○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初選參與者發動的大規模拘捕行動。大部分被告不准保釋,最長扣押者已被囚一一八○天。
各被告參與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發起的「民主派35+初選」,讓市民投票預選出參選人,爭取在二○二○年立法會選舉中贏取過半數的卅五個以上議席;一旦成功,便可運用否決權「不予區別」地否決預算案或公共開支,以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結果有超過六十萬名市民參與非官方初選投票。
國安法指定3法官審理 無陪審團
本案沒有陪審團,只有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裁決指出,法官認為,任何行為觸犯「港區國安法」第廿二條所指的「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足可構成顛覆國家政權;「不予區別」地否決預算案或公共開支,以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違反了基本法有關規定,也有嚴重破壞政府或行政長官(特首)權力和權威的意圖;除了反中勢力外,「某些外國和境外勢力」也介入干預立法運作。引用中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港區國安法」的解釋,法院認定任何非暴力行動若破壞國家安全,均屬「其他非法手段」,不僅限於刑事行為。
根據該法,串謀顛覆國家罪名成立,可判處三年以下刑期至終身監禁。對首要份子或者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在被告中,戴耀廷被認定為首腦,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為組織者,其他被告是參與者。
「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所有被告均罪名成立,這次有兩人脫罪,是法庭為國安案件開創的先例。香港律政司表示,將對兩名被判無罪的被告提出上訴。
警方在2021年初拘捕53人,起訴其中47人,包括戴耀廷、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以及楊岳橋、區諾軒、胡志偉、毛孟靜、范國威和郭家麒等立法會前議員,大多數均未獲准交保,被收押迄今。(路透檔案照)
香港47名泛民主派人士因在2020年7月舉行立法會「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法院30日裁定14人罪名成立,引發國際社會譴責。(路透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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