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成「蟻居」出租 30年進帳1500萬
2014/12/29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北市違章出租套房發生死亡火警,無良房東近30年下來,光是頂樓違建收租,至少就賺進1500萬元;律師陳敬暐指出,頂樓屬公共設備空間,無論是84年修法前後的違章建築,1至3樓持分住戶皆有使用權,若未與住戶分享租金,其他住戶可舉證所受損失,向4樓屋主求償。
律師陳敬暐說,違建就是未通過法律檢驗的建築,若因此燒死人,屋主不僅有刑事責任,若導致損害他人,也應負民事侵權的賠償責任,而調查起火源,也關係到房東、房客是否有責任分擔。
本案若4樓房東平時有將租金收入分享給1至3樓鄰居,在法律上,即視同樓下同意頂樓加蓋,就須共同負擔加蓋違建的安全責任。
-
又見違建燒死人 房東牽拖:消防員太慢
-
去年起4度喊拆…不動如山
-
載您幸福GO 南投幸福巴士3路線啟動
-
要求陪睡抵租 這個房東還拍下性愛片
-
白冰冰直播忘開濾鏡 容貌露出驚眾人
-
工讀生疑遭主管性侵後輕生 麥當勞:配合調查
-
行人又被撞!高雄翁走斑馬線突遭騎士撞上 2人送醫
-
少女麥當勞打工疑遭主管性侵後輕生 警方: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
板橋男疑不滿母親管教嚴格涉縱火 檢方訊後聲押
-
暴力討債、痛扁脫幫成員╱警逮11人 明仁會組長狼狽落網
-
逆子縱火 全家3傷 勇鄰敲斷鐵窗救人
-
熱水器裝浴室內 靜宜助理教授一氧化碳中毒亡
-
在中國網站購買盜版遊戲、音樂轉賣 2嫌撈350萬 侵權市值逾3億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