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尉飛修官愛簽賭 丟職賠錢
2012/09/24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空軍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李姓中尉飛修官,因迷上職棒簽賭,常常在空軍營區內打電話下注,不但欠了一屁股債,還向地下錢莊借貸300多萬元;李男因賭博罪被判刑,還被以「影響軍譽」為由勒令退伍、丟了工作,日前還因服役未屆滿10年,被行政法院判決應賠償公費70多萬元。
李姓中尉90年7月間自空軍官校畢業,順利分發至空軍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任職飛修官。但受同僚影響,94年起竟迷上簽賭中華職棒,幾乎每週都向簽賭組頭下注,下注每支一萬元以上,長期下來負債累累,只好向地下錢莊借貸300多萬元。
被強制勒令退伍
李男的荒唐行徑,不但被依賭博罪判罰金一萬元,也被空軍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依「違反軍紀維護實施規定」先記一支大過,再依涉及簽賭,已嚴重影響軍譽為由,強制勒令他退伍。
李男不服該處分,認為他平時表現良好,空軍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人評會只決議將他「調職查看」處分,空軍司令部不應違法指示、干預,要求空軍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重開人評會。而重新決議他不適服現役、勒令退伍,處分有重大瑕疵,因此打行政訴訟;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勒令退伍處分於法有據,判他敗訴定讞,丟掉軍職。
雪上加霜的是,空軍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也以李男未服役屆滿10年年限,向他索賠公費等費用。
李男主張,依國軍各軍事學校退學開除學生賠償費用辦法第一條,僅規定經退學或開除學籍者,才需賠償在校期間受領公費等費用,他並不適用;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查出,依規定李男有服役10年的義務,日前判李男應賠償70萬8千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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