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要犯王俊偉殺人 判終身監
2011/12/22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綽號「牛皮」的槍擊要犯王俊偉,被台中地檢署求處死刑,台中地院昨審理認為,王俊偉犯下殺人案時還未滿20歲,判處無期徒刑,至於槍殺彰化角頭陳錦福未遂案無罪,同夥陳拱顯槍殺王德國未遂案則判13年徒刑。
法官表示,王俊偉(26歲)92年手持雙槍射殺友聯保全公司負責人陳聰敏致死、黃鴻隆未遂案,手段兇殘、態度冷靜,視人命為草芥,但考量行為時未滿20歲,年紀尚輕,認為他為避免被追緝一再犯案,「恐是當時境遇使然」,無法了解王的本性,究竟有無教化潛移可能,基於人權保障及社會秩序維護考量,判處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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