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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11審審判長:陸正被撕票 絕對是這夥人做的

2011/07/29 06:00

陸正的父親陸晉德歷審多次到庭旁聽,他曾在2006年聽聞邱和順被判死刑時,激動地擁抱陸正的塑像,卻因官司一路纏訟,心灰意冷,在終審前攜家人出國旅遊避訪。(資料照,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楊國文、劉志原/台北報導〕「我是清白的」、「警方刑求我」,學童陸正遭撕票案的被告邱和順等3人,直到高院更十一審判決時,仍堅稱無罪,曾承審該案的多位法官,昨都認為邱等人沒有悔意,更十一審審判長周盈文更直言:「絕對是他們這夥人做的」、「沒有絲毫冤枉他」、「人神共憤」…。

76年12月21日,年僅10歲的陸正步出補習班,卻走向死亡之路,遭邱和順等人擄走,家屬付百萬贖金,卻見不到人,也找不到屍,9個月後破案,陸家才知兒子已遭撕票。

「沒殺人」邱和順多次嗆法官

「否認、再否認」是邱和順、林坤明等人纏訟20多年的法庭上制式回答,其所持主要原因,是咬定當年被警方刑求,從未改變此訴訟策略,辯稱他們並未綁架殺害陸正,邱也一併否認涉勒斃柯洪玉蘭。

主嫌邱和順,不僅數度在被宣告死刑時,當庭嗆聲說「我沒殺人」、「我是清白的」,連在押解他的過程中,也一再對媒體重申「我無罪」,撇清責任舉動,未曾改變過。

不過,在共犯羅濟勳的秘密指證,加上共犯鄧運振下跪向陸父道歉,此一重大關鍵轉折,讓法官認定邱和順是主謀,一路判他死刑。

高院更十一審今年5月宣判時,合議庭法官周盈文、林海祥、詹駿鴻在判決書寫著:「邱和順等被告隨機犯案,因陸正反抗,即將陸正殺害,視人命如草芥,並棄屍於崎頂海中,迄今無法尋遺骸,人倫永絕,此情此景,人神共憤,若非共犯羅濟勳良心未泯,和盤托出,共犯鄧運振心防洞開後,對陸晉德下跪認錯,並坦承犯行,致使其他共犯接連吐實,此一冤案,將永無得見青天之日。」

依據羅濟勳、鄧運振指述,陸正被帶上車後就大叫,邱和順就摀住他嘴,陸正則咬邱和順的手,邱和順痛到大罵:「╳你娘敢咬我,找死。」然後掐他的喉嚨,後來車開到山上去,邱和順拿刀刺陸正的肚子兩刀,再將陸正衣服都脫光,把陸正套進肥料袋丟棄。

法官:做錯事就要付出代價

高院更十一審裁判內容獲最高法院完全認同,更十一審的審判長周盈文認為,因邱和順等被告堅稱被警方刑求,他和合議庭另二位法官林海祥和詹駿鴻,將警方和檢察官偵訊的逾百捲錄音帶全部重新聽過,「絕對是他們這夥人做的,若沒有做,不可能供述出相關案情。」

周盈文法官表示:「做錯事,就要付出代價。」我國是民主國家,必須依法判決,邱和順等人始終否認犯案,這無法獲得司法和社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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