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別人上賓館 男子恐嚇取財
2010/12/18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男子潘顯明冒充狗仔隊,以望遠鏡、攝影機偷拍男女到汽車旅館幽會,再透過汽車修配廠查出車主資料,利用他們可能有不正常男女關係,連續向12名男女恐嚇取財,得款從1萬至12萬元不等,總計得逞66萬餘元,法官判處1年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50歲男子潘顯明97年12月間,在某汽車旅館發現有男女到汽車旅館幽會,記下車號後向對方恐嚇已掌握你們的照片,甲女心生畏懼,當天即匯8萬元給對方。潘嫌食髓知味,至少作案12次,每次得款1萬至12萬元。未料有一次碰上夫妻上賓館,被害人接到恐嚇電話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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