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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災處理車疑設計不當 指揮艙水泵浦不能並用

2009/03/23 06:00

消防署採購核撥嘉縣每輛造價二千六百萬元的化災處理車。(記者謝銀仲攝)

〔記者謝銀仲、張文川、蔡宗勳、王善嬿/綜合報導〕化災處理車是烏龍車?

被踢爆易有爆炸危險

消防署及部分縣市數年前砸下鉅資,先後購買29輛、每輛造價數千萬元的化災處理車,近日卻有人踢爆因車輛設計不當,指揮艙與水系統泵浦同時開啟可能發生爆炸,讓消防人員置身險地。

對此,消防署搶救組長杜汪濤解釋,同時啟用的確可能會「誤傷」消防員,但化災車的主要功能是化災現場分析採樣、除污止漏,灑水滅火只是附加功能,而且滅火會搭配其他專業車種協同出勤,才會產生最大功效。

爆料者說,這款標榜擁有最先進核生化處理能力車輛,具備偵測有害物質洩漏及止漏、圍堵、採集等處理能力,車內有指揮艙,也配有水系統泵浦,但疑因設計不當,未把發電機及水系統泵浦2種重大設備動力系統獨立分開,僅使用同一引擎為動力,以致開啟發電機供應電源給指揮艙使用時,無法同時啟動水系統泵浦。

反之,啟動水系統泵浦進行化災搶救時,則須關掉發電機,指揮艙不能運作,影響救災功能,且發電機及水系統泵浦用電轉速高低差太多,電壓不同,同時啟用可能引發爆炸。

消防署建議兩階段操作

杜汪濤表示,1顆引擎只能同時有1個轉速,若同時啟用兩者,將使得水系統泵浦出水壓力過高,消防員將無法緊握噴水錨子而脫手,以致水線、金屬錨子亂竄,可能誤傷人員,所以建議基層分兩階段操作,先啟動發電機,執行化學物質採樣檢測,分析化災成分,再啟用水系統泵浦,進行灑水除污,以策安全,未來考慮將化災車加掛水系統泵浦專用備用引擎,彌補上述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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