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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殯葬業者紅包逾50萬元 枋寮2火化員貪污 各判刑4年

2024/02/05 05:30

枋寮火葬場兩名火化員收受殯葬業者紅包,貪污逾50萬元,各被判刑4年。(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枋寮鄉殯葬管理所負責操作火化爐具的聘僱人員許宏成與吳忠應,長期收受殯葬業者賄賂的「火化撿骨紅包」,每具大體收取兩百至一千元不等金額,共收賄逾五十萬元,再朋分賄款,檢方據報調查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兩人,屏東地院認為許、吳兩男涉貪各犯十七罪,各併處四年徒刑,褫奪公權三年,可上訴。

火化撿骨紅包 每具兩百至一千元

屏檢調查,許男及吳男受僱枋寮鄉公所擔任殯葬管理所火化操作員,明知火化大體須事先預約登記,依序排隊,不得恣意更動或調整火化順序,但部份殯葬業者為了拚業績及迎合家屬指定火化日期的要求,不願排隊等候,於是向許、吳兩人行賄,以利插隊,從二○一九至二○二二年間,陸續收取十七名殯葬業者賄賂的「火化撿骨紅包」。

收受十七家業者行賄 期間逾三年

檢方查出許、吳兩人對每具大體收取兩百至一千元不等賄金,殯葬業者依兩人指示,將賄款置於火葬場大廳或儲藏室辦公桌內,合計收賄五十萬一千九百元,各分得廿五萬多元,檢察官偵辦後,認為許、吳兩人貪污受賄,提起公訴,行賄的殯葬業者則予以緩起訴處分。

屏東地院日前審結,法官認為許、吳兩人身為枋寮殯葬所公務員,明知收受殯葬業者紅包賄賂乃是早已嚴加禁止的殯葬陋習,嚴重破壞國家管理殯葬業務形象,收受業者行賄多達十七家,期間超過三年,收賄金額也不低,依共同犯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各併處四年徒刑,褫奪公權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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