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法界︰若群組成員全提告 通通賠

2023/10/26 05:30

校長LINE群組開黃腔「解開你褲子⋯」,北院認定性騷判賠。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在公開的通訊軟體群組上發言或傳送影圖,一定要謹慎,以免遭群組內的成員控告!一名校長在成員十人的LINE群組傳送類似黃色笑話的內容,就被控性騷擾遭到判賠,如果群組內的其他人也感覺遭到性騷擾而提告,該名校長是否都要賠償?曾任檢察官、法官的律師呂俊杰表示,若成員都感到被性騷擾確實均可提告,法院也可能都會判賠。

呂俊杰說,司法實務認為只要言語帶有性意涵、性別偏見或歧視行為,導致女性(男姓)感覺到被冒犯,不須證明針對特定對象,就可能構成性騷擾;被告辯稱該些言詞並非針對原告,就法律層面而言,會因為法院審理案件採取的認定標準是「一般合理個人的客觀認定」,也就是重視原告的客觀感受,而認定被告構成性騷擾。

呂俊杰分析,台北地院判決男校長須賠償,應是認為他雖未導致退休女教師受有「財產上」的損害,但言詞性騷擾害她「精神上」受有痛苦,屬性騷擾防治法明文規定得請求精神慰撫金的條件。

至於言詞性騷擾的慰撫金多寡,呂俊杰表示,司法實務審酌標準,包括加害人的侵害程度、被害人的精神痛苦,以及雙方身分及經濟能力等,判賠金額通常落在五萬元上下;如果被害人可以證明被性騷擾後曾前往身心診所就診,慰撫金的數額就有可能提高。

律師廖芬萱認為,本案簡易庭的判決與目前實務見解有異,而法院審理此類案件時會就主、客觀一併判斷,若原告是一個合理的被害人,通常會較著重原告的主觀感受;廖也提醒,在群組中傳送的訊息若具有「性」或「性別」的意味的,如「不要生小孩」、「身材窈窕,穿的很漂亮」等,都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