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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吾殺2警 求處死刑

2022/09/08 05:30

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殺害兩名警員,檢方快速偵結,對林嫌起訴求處死刑。(圖:資料照,民眾提供)

〔記者王俊忠、吳俊鋒/台南報導〕台南市警二分局警員凃明誠、曹瑞傑,八月廿二日查緝贓車時,遭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殺害及搶走凃員配槍,台南地檢署於凶嫌落網十六天後快速偵結、對林嫌起訴求處死刑。檢方在起訴書結論寫下,兩殉職警所受怵目驚心的創傷、臨死前的呻吟與渴討喝水的悲鳴,迄今仍在控訴,要求被告受應得的懲罰。

檢提四大理由 起訴求處極刑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說明,承辦檢察官黃彥翔求處死刑的四大理由包括,被告僅為脫逃起意殺人,還升高為強盜警槍而殺人,動機至為不法;對二警割喉、切頸、插胸、刺腹,致凃、曹分別中十七刀、卅八刀,手段殘暴;被告殺警奪槍,逃亡途中又拿警槍搶劫,視公權力為無物,使人民對於法律秩序的信賴及守法意識造成莫大衝擊。

殉職警家屬肯定 盼速審速決

被告從低管制的外役監脫逃,主觀上不願接受矯治、客觀上矯治也無效,重刑對其已不足以威嚇,國際兩公約並無不得處以極刑理由,如不對凶嫌判死,潛在犯罪者易心存僥倖,對員警安全形成莫大威脅。檢方說,求處死刑是唯一能充分評價林嫌殘酷惡行、予以公正應報的刑罰。

殉職警的家屬肯定檢方偵辦作為,希望全案速審速決,儘快讓可惡的凶嫌伏法,為死者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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