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案定讞/3公務員判刑 廠商全無罪
現任高市府顧問的趙建喬請辭獲准。(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王榮祥/綜合報導〕7年前造成32死、321人傷的高雄氣爆案,檢方起訴時任高雄市政府秘書長趙建喬(見圖,資料照)等3名公務員,以及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等9名業者和員工,一審判12人都有罪,二審維持趙建喬3人有罪,各判刑2年半至3年半,但9名業者獲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昨認定二審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定讞,趙建喬必須入獄3年半,李謀偉確定無罪。
2014年7月31日晚上11時59分,高市三多、二聖、凱旋等路段地下管道,因華運輸送給榮化大社廠的丙烯大量外洩,引發大氣爆,導致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成為高市歷來最慘重的公安意外,高雄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趙建喬、李謀偉等12人。
高雄地院一審將趙建喬、下水道工程監工楊宗仁、邱炳文3人,依過失致死罪皆判刑4年10月;李謀偉、榮化大社廠長王溪州、值班組長蔡永堅、工程師沈銘修、操作領班李瑞麟、控制室操作員黃進銘6人,各判4年;華運工程師陳佳亨、領班黃建發、控制室現場操作員洪光林3人,各判4年半。
高雄高分院二審仍認定3公務員有罪,將趙建喬、邱炳文各改判3年半,楊宗仁改判2年半,但認為李謀偉等9名廠商人員罪證不足,改判無罪。
前高市秘書長趙建喬
判3年半 辭高市顧問獲准
二審認定,趙建喬等3官員負責29年前的下水道設計、監造與驗收,卻未檢查出箱涵包覆4吋管線,完全懸空於排水斷面,缺乏防蝕效果,以致無法承受輸送丙烯的壓力,為爆炸主因,其過失與氣爆有因果關係,認定有罪;李謀偉9人則被認為基於公司分層負責,李謀偉未違反必要的注意義務,客觀上也未能預見會爆炸,8名工作人員案發時對突發情況也無操作或處置不當,9人全改判無罪。檢方與有罪3人皆上訴,最高法院昨評議後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法令,駁回上訴定讞。
高雄市政府昨對判決表示尊重,現任高市府顧問的趙建喬則請辭獲准;趙建喬昨對判決結果低調表示,因為還沒收到判決文,暫時沒有任何評論。
-
台籍漁船彭佳嶼起火棄船 5船員全獲救返回基隆
-
女毒品通緝犯想跳車被警攔下 車內還搜出空氣手槍
-
竹聯槍手前日17槍轟新店天道盟招待所 警昨晚擴大臨檢逮10人
-
裝3支監視器被同棟住戶控侵害隱私 法官判拆且賠1萬5
-
坐博愛座被長者要求讓座 高雄捷運男子暴走大吼送醫
-
這也信?AI換臉劉德華狠騙女鐵粉 她為追星借高利貸遭騙264萬
-
「5億高中生」憂阿嬤奪房產 遭夏男誘騙辦理「假結婚」
-
嘉義火車站街友打死人 國民法官判7年10月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