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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護士裸抱 沒拍到下半身不算通姦

2014/01/14 20:2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南部某婦產科醫生與女護士裸抱在床等十多張照片,存在電腦檔案內,被醫師娘發現後,控告二人涉嫌通姦罪,高雄地檢署認為照片未拍到下半身,又無保險套等證物,查無「炒飯」證據,處分不起訴。

一百年十月底,居住美國的告訴人醫師娘,無意間在電腦檔案中發現其夫與全身赤裸女護士擁抱躺在床上等十多張照片,指控其夫於九十九年底返台後,涉嫌與護士小三在高雄市前鎮區通姦多次,並提出照片和網路聊天紀錄等證據。

檢方開庭調查,女護士承認擁抱,但否認「辦事」;醫生則不確定女生身分,堅稱沒有親嘴或親密行為。

醫師娘並告訴檢察官說,比照前後擁抱照片,二人身驅前後移動的動作,明顯是做愛時典型舉動。其夫並寫下文字談及「可以吧!跟你haning sex很comfort,我可以附帶服務例炒飯」等。

檢方調查,其中四張照片,只見光著上半身擁抱在一起,沒有拍到下半身,也無法查明、判斷該舉動為性行為,又查無保險套、沾有精液的衛生紙等證物。

至於女護士網路談及「希望你在旁、可以親熱」、「老公我愛你,若能跟你上床更好」、「你甚至比脈衝光有效,讓人回春,你說改天做愛」等字眼,有可能是言語挑逗、接吻或其他親密動作,不代表就是性交,文字筆跡也無法確定為醫生行為,認定罪證不足。

此案原經地檢處分不起訴,告訴人不服再議,被高雄高分檢撤銷發回,另一名承辦檢察官仍然維持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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