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漁港浮潛還帶魚槍 高雄男被海巡查獲送辦
簡男到永新漁港浮潛,並非法持有魚槍,遭海巡查獲送辦。(海巡署提供)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簡姓男子到高雄永安區永新漁港浮潛,並非法持有魚槍,當場遭海巡署安檢所人員緝獲,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函送高市海洋局裁處。
昨(13)日下午6點,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永新安檢所人員,發現永新漁港港區有異常活動,立即派員前往查緝,當場緝獲簡男浮潛並非法持有魚槍,依法逕行逮捕,完成偵訊後,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另於港區浮潛部分則依違反「漁港法」函送高市海洋局裁處。
第一一岸巡隊表示,魚槍屬管制物品,民眾切勿非法持有及使用,亦不得於漁港從事浮潛打魚等違規行為,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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