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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亡遺產險被吞 13歲少年自學擺脫法定親戚

2024/12/06 17:03

一名13歲少年父母雙亡,他指控親戚為了遺產爭取他的監護權,他只好上網找法律資料,才成功提出聲請,擺脫外祖父母,讓繼母成為主要監護人。(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一名13歲少年父母雙亡,社工以法定順位,計畫將監護權交給無親情基礎、涉吞遺產的外公、外婆,但少年自己上網查資料,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監護聲請,擺脫覬覦父母遺產親戚,替繼母爭取監護權。

少年指稱,他的生母在2018年因病過世,父親也在今年不幸離世,他原本的監護權由外祖父母依法繼承。然而,外祖父母自母親過世後便未與他有任何來往,還曾拿走母親生前為他存的大學教育基金,與父親因遺產問題產生糾紛,雙方早已斷絕聯繫,外祖父母未來甚至可能繼續侵吞遺產,堅決反對由外祖父母擔任監護人。

此外,父親過世後,其伯伯、姑姑並未提供任何扶助,甚至分別借款未還,包括一位姑姑借了120萬元,卻在得知父親留下遺產後,突然主動爭取監護權。父親離世後,他一直由繼母照顧起居生活,並處理學業問題,社工起初對於改定監護的建議態度敷衍,稱法定順位無法更改,是他上網查了很多資料,最終才啟動聲請程序。

針對少年的指控,外公、外婆說,在少年幼稚園時,也曾幫忙照顧,直到少年的母親過世後,少年父親誤會他們侵吞遺產以致雙方失聯,他們否認侵占保險金,且已將大部分款項交給少年及父親。

此外,外公、外婆強調,他們健康狀況良好,有經濟能力、親情支持少年,反觀繼母有債務問題要處理,而少年正值青春期,應更多接觸家族成員以獲得情感支持,而非僅依賴繼母照顧。

台南地院以少年的最佳利益為原則,考量少年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就受到繼母照顧,對少年生活起居、學業一應俱全,且有穩定工作,但是外公、外婆已經80多歲了,過去6年多未與少年接觸,確實難以勝任監護職責,因此判定少年繼母與社會局共同擔任少年監護人,且對少年父母的遺產信託做了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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