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不滿女友不肯標會供花用 買汽油恐嚇燒房子判3月

2024/09/17 14:29

不滿女友不肯標會供花用,男子買汽油恐嚇燒女友房子。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王姓男子與女友阿萱(化名)同居15年,但王男於今年8月間,要求阿萱標會供其花用遭拒絕後,先勒住阿萱頸部並出拳毆打,甚至還購買3桶5公升汽油,揚言要燒掉阿萱住處。阿萱被嚇得趕快向頭份警方報案。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依家暴傷害判處王男涉傷害罪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王男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判決書載明,事發當天,王男出言要求阿萱標會供其花用遭拒,王男不滿竟徒手勒住阿萱頸部,並揮拳毆打阿萱,導致阿萱脖子左側紅腫受傷。

但王男仍不罷休,當天前往加油站購買3桶5公升汽油,拍下汽油桶照片後,以社群軟體傳送訊息給阿萱稱有3瓶汽油應該夠燒光妳的房子。

阿萱被王男嚇得不輕,趕緊向警方報案,之後檢察官起訴王男,王男也因觸犯2罪被判刑。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