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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偷查前女友全家十人個資 偵查隊小隊長被判刑

2023/05/09 21:29

前竹北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查閱前女友全家十人個資,被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前新竹縣警局竹北分局偵查隊李姓小隊長被控以「偵辦刑事案件」事由,私自查閱李姓前女友的個資,不僅如此,他竟然連同李女配偶、父、母、兒子、哥哥、弟弟、兄嫂、公公、婆婆的資料也全部都查,新竹地院依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將他判刑5月,緩刑2年。

法官調查,前年李男在擔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期間,在2月3日晚間10點連續4次在偵查隊內,接續以其個人帳號登入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在用途欄輸入「偵辦刑事案件」,查詢條件欄輸入李姓女子身分證字號,藉此查得李女個人資料。

詭異的是,李男不僅調查李女的姓名、性別、護照號碼、出生日期、戶籍地、現居地、電話、配偶,甚至連其親人包含李女父、母、兒子、哥哥、弟弟、兄嫂、公公、婆婆的資料也全部都查。

警方調查,當時李男前往苗栗縣某國小等候李女接小孩,李女懷疑李男怎會知道她孩子的就讀學校,懷疑個資遭洩,因此向新竹縣警局提告,警方展開內部調查,赫然發現李男有不當查閱民眾個資情事,依法移送檢方偵辦。

法官審酌李男身為警員,應知公私分明,竟假借職務上得以查詢個人資料機會而為犯行,非法蒐集個人資料,侵害人民對公權力的信任與信賴。然因李男僅於蒐集階段,並無加以處理、利用情事,且全案審理時坦承犯行,最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非法蒐集個資罪,判刑5月、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1年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

前竹北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查閱前女友全家十人個資,被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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