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酒駕自撞摔車外2度被輾喪命 家屬求償判駁回

2022/12/03 22:56

楊姓男子酒駕在國道上自撞,被甩出車外,接著遭兩輛車輾過,但二審維持無罪。(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楊姓男子酒駕在國道自撞護欄竟被甩出車外,車內還有毒品吸食器,接下來10幾分鐘內接連遭黃姓女駕駛與賴姓男駕駛開車輾過,兩人被依過失致死起訴,家屬並附帶民事求償;法官認為,案發路段照明不好,楊男躺臥在國道上,時速超過一百公里情況下,駕駛看過去只有一坨黑影,很難認定這2名駕駛的駕車行為有過失,所以判無罪,附帶的民事求償也駁回,檢方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仍駁回。

楊男喝醉後兩次擦撞護欄自撞,連人都被甩出車外,接著不到1分鐘,黃女開車輾過楊男,她連忙下車擺好三角錐,並用手機的亮光來指揮交通,不料隔了10幾分鐘賴男二度輾過楊男,那楊男到底是怎麼死的?是在自撞時就死亡?還是被黃、賴兩人輾過才死亡,成為這件官司的爭議點。

法官認為,在法律上稱的「死亡」是採腦波停止說;法醫楊婉鈴說,大腦神經元在受到重傷後,約3到5分鐘內會終止活動,而依據ETC的紀錄,黃女在楊男倒臥國道上後過了40秒輾過他,而賴男是在約13分左右輾過,不過,楊男在密集的連續撞擊下,楊婉鈴也無法判定楊男是的死亡時間,法官也不能排除楊男的死亡跟兩人沒有因果關係,但是一審認為兩人沒有過失判無罪。

檢察官拿出ETC紀錄提出上訴,表示在楊男車禍後有7輛車通過,為什麼他們都可以通過?黃女、賴男卻輾到楊男?顯然是他們沒有注意車前狀況,有一定的過失,而且黃女、賴男在做筆錄時,也坦承有過失,但是法官不這麼認為,以當時的照明環境、車速,還有行車紀錄器來看,怎麼能期待兩人能及時做出閃避反應?不能以他們承認有過失,在法律上就判定有過失。

二審認為,原審判處黃、賴兩人無罪並沒問題,但檢察官上訴沒有理由,所以駁回上訴,同時也因為刑事部分無罪,讓附帶的民事求償也遭駁回。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未成年請勿飲酒,禁止酒後駕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