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拒酒測挨罰17萬又拒繳 房屋遭查封嚇得趕快付清
2022/09/14 16:57
積欠17萬多元稅罰款的黃姓女子,委請友人(右下方)到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繳清欠款。(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提供)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黃姓女子於2019年11月在台南市永康區永大路被員警攔檢時拒絕接受酒測,遭南市交通局依道交條例裁罰18萬元,黃女接到罰單曾分期繳1萬元,其他17萬元未繳;另她也欠今年度房屋稅4383元,合計17萬4383元。案子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封她名下大樓住宅,她嚇得委請友人繳清罰款。
據了解,黃女因拖欠罰、稅款案,被南市府交通局、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分別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台南分署表示,今年5月間接獲移送案件後,隨即清查黃女名下財產,發現她名下有台南市永康區大樓住宅1戶,立即函請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黃女在接獲查封登記函後,到場先行繳納7萬元罰款,其餘金額採取分期繳納,接著繳納2萬元後,之後於9月12日到場將最後剩餘款項8萬4383元1次繳清。
台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各項稅費罰鍰,如果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亦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同時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1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一定會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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