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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能在家跨年? 台中高分院週六開羈押庭

2018/12/20 17:29

最高法院刑事庭日前發函囑咐台中高分院,就魏應充是否有羈押、加保或其他強制處分的必要進行訊問,台中高分院已定週六(22日)上午9點30分開羈押庭,將當庭裁定。(資料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因味全混油案被判兩年,週一(17日)獲得假釋出獄的魏應充,是否能在家跨年又有變數!承審頂新劣油案的最高法院刑事庭,日前發函囑咐台中高分院,就魏應充是否有羈押、加保或其他強制處分的必要進行訊問,台中高分院已定週六(22日)上午9點30分在23法庭訊問,將當庭裁定。

台中高分院指出,最高法院刑事合議庭來函,囑咐要對魏應充進行訊問,主要是魏應充已假釋出獄,針對頂新劣油案是否有重新羈押、加保或其他強制處分得必要進行訊問,最高法院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1條第2項囑咐,高分院已訂週六開庭,當天就會裁定。

據悉,味全混油案魏應充的保釋金是13億1000萬元(其中10億屬書面保),在入監服刑後,依法將退回給魏應充。至於頂新劣油案,偵查期間魏應充被彰化地檢署聲請羈押,移審後彰化地院裁定3億元交保,目前還在保管中,而彰化地院判魏應充無罪,二審卻大逆轉重判15年,刑期加長,是否有羈押、加保或其他強制處分的必要,確實已出現變數,有重新訊問的必要。

魏應充另涉逃漏稅部分,總計44罪彰化地院合併判處3年,得易科罰金。但案子到了二審,因逃漏稅金額有提高,案件實體內容有改變,台中高分院將其中7罪(違反商業會計法)改判合併2年,且不得易科罰金。其餘37罪魏應充已撤回上訴,依一審刑期定讞(逃漏稅),另由彰化地院裁定合併執行刑。

台中高分檢指出,他們還是主張魏應充有羈押的必要,在富比士財富排行中,在台灣魏應充財產僅次於郭台銘(超過新台幣2000億元),且據手邊資料,魏應充擁有新加坡籍,且在中國或其他國家有置產跡象,擁有私人飛機,再廣泛統計國內大戶棄保逃亡案例,比比皆是,有客觀理由認為他可能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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