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不是結婚的儀式 法官判24年婚姻「不存在」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祭祖不算結婚儀式,判定24年婚姻無效。(情境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女子與張姓男子交往1年後懷孕,雙方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事隔24年後,張男卻提出訴訟,主張當時的民法規定,結婚要有公開儀式,雙方當時雖辦理結婚登記,但沒有公開儀式而無效,陳女則反駁說,她在懷孕且結婚登記後,與婆婆、丈夫等家人,在張家祖先牌位前,告訴張家歷代祖先結婚懷孕一事,這就是公開的儀式,不過,台中地院卻認為,陳女祭拜張男的祖先,並非結婚的儀式,判決雙方婚姻關係不存在,可以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與陳女在1991年認識,翌年陳女懷孕,雙方遂在1993年5月10日登記結婚,但沒有舉辦宴客等公開儀式,陳女於結婚登記後隨同張男返回婆家,與跟婆婆共度母親節,並由張男的兄弟、姊夫等家人陪同,向張家祖先牌位上香,告訴祖先陳女懷了張家的後代,已經與張男結婚等。
事隔24年,張男去年向台中地院提出訴訟,指結婚當時民法(未修正前)規定,結婚要有公開的儀式,雙方當時並沒有宴客等公開儀式,因此,這場為時24年的婚姻「不存在」;陳女則駁斥說,雙方結婚後,她與張男立即返回張男老家,陪婆婆過母親節,並由婆婆帶領,向張家祖先牌位上香,告訴張家祖先結婚懷孕一事,當時有張男的姊夫、哥哥與弟弟(大伯與小叔)及其子女在場(姪子女),這就是公開的儀式。
法官傳喚當時在場的張男姊夫、胞兄與姪子女當證人,證詞雖因時隔太久而含糊,卻都指證當時確實沒有辦喜宴,台中地院認為,民法未修正前的公開儀式,指的是有一定的儀禮,禮儀不論是採傳統禮俗或新式,都要讓不特定人可以見到或聽到兩人結婚,從祭拜祖先的現場情狀研判,這並非是結婚儀式,再從目的看待,祭拜祖先的目的,也不是要完成結婚的儀式,據此判決雙方婚姻關係不存在。
-
金門瓊林蔡氏祭祖儀典 「再造歷史現場」的模範生
-
求婚當場被拒絕 男狂砍女友17刀再捅自己
-
京站週慶第二波 買聖誕禮物總回饋高達24%
-
80歲黃昏戀被當假結婚 法官不信改口供詞判無罪
-
男有妻、女有夫 互訴心事進而上床
-
萬人衝一波前進音樂祭!特製拉霸暢飲機帶你解放自我
-
爛醉時遭性侵丈夫鼓勵報案 結果竟是老公幹的
-
別只想到你自己!你是全職媽媽的神隊友還是豬隊友?
-
想跪算盤? 老婆婚前是正妹 他嘆婚後變這樣…
-
戰亂導致沒男人 大量敘利亞女孩找不到人嫁
-
基隆山落石!新北金瓜石4山友被砸中、1死3傷
-
12次酒駕罰不怕還攻擊員警 醉男重判1年10月
-
前彰化縣議員洪柏葳淪詐騙車手 家人:已經很久沒聯絡了
-
台中離奇車禍!男越開越偏竟騎上分隔島 再撞號誌桿車頭凹陷
-
「婚內單身」丈夫約夫妻檔開房玩3P 人妻不忍了告上法院
-
太陽聯盟倉庫藏8槍 大哥「乾峰」把玩衝鋒槍被錄下起訴
-
渣男隱暪結婚害女友變小三挨告 法官認她是受害者判免賠
-
服務台鐵34年月領9萬碩士段長晚節不保 為了1萬8000元差旅費吃上官司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