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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女遇惡煞 遭膠帶封眼、手銬反銬

2015/07/09 16:5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劉吉雄因缺錢繳卡費,搜尋個人按摩工作室,聯繫陳姓按摩女,抓準按摩女不敢報警心態,持空氣槍抵住陳女胸口,嗆說:「配合一點」拿膠帶封住眼睛與嘴巴,再拿手銬將她反銬在背,盜走8千元現金、iPhone手機、LV皮夾等物,還將陳女關進廁所。新北地院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判刑7年4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男因缺錢繳卡費,隨即計畫強盜按摩工作室,今年1月8日,劉聯繫陳女佯稱欲前往按摩,晚間7時許,他持空氣槍進入房間,拿槍抵住陳女胸口,嗆說:「配合一點」,再拿膠帶封住陳女眼睛與嘴巴,還以手銬將她反銬在背,隨即搜刮房內物品,盜走陳女屋內3支iPhone手機、現金8千元、健保卡及駕照、網路分享器、LV長皮夾。

劉男離去前,將陳女關進入廁所,卸除手銬與膠帶,隨即逃離現場,警方循監視器畫面,揪出劉男涉案。

法院審理時,劉男坦承犯行,他的辯護人稱,劉與前妻約定每月支付2萬元繳交前妻所使用的信用卡,當作贍養費,案發前失業,鋌而走險,犯後認罪,態度良好,希望從輕量刑。

合議庭則認為,劉男從警詢、偵查都供稱是積欠卡費,始終沒提過贍養費,直到審理時改口,沒提出任何書面協議資料,啟人疑竇,且劉年輕力壯,並非沒有謀生能力之人,且他當時還跟父母同住,若真要付贍養費,竟捨棄求助親友或跟前妻協商變更給付期限,強盜按摩女,還以空氣槍、電擊棒、膠帶、手銬犯案,時間長達1個多小時,對社會治安危害甚大,判刑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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