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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中縣地政局長陳守禮 圖利罪起訴

2015/03/13 15:51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前台中縣地政局長陳守禮(98年退休),在96至98年間,涉嫌刻意隱匿有美人山軍營區數公頃土地將釋出,無償撥給地方政府,在縣政府財政困難下,藉大甲地政事務所辦公場所遷移事由,辦理土地徵收,圖利何姓地主4011萬元,檢察官昨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檢察官指出,陳守禮91至98年10月擔任台中縣地政局長,明知921地震後縣府財政困難,大甲地政事務所93年間提出遷建需求,縣府函令以公有土地無償取得用地為原則,大甲地政事務所初步計畫需地0.2公頃。

另方面台中縣政府在96年間與軍方協調,已達成美人山軍營區釋出給地方政府的共識,既然地政事務所要遷建應以營區無償撥用才是。

陳守禮涉嫌基於圖利犯意,96、97年間刻意隱瞞已有軍營無償撥用之方式,在各項簽呈文件上,主導徵收「朝陽段」何姓地主土地,且面積0.13公頃,與實際需求0.2公頃也不符,仍執意辦理徵收,98年間8231萬餘元完成徵收,扣除何某原購地款4220萬元,圖利達4011萬元。

檢方查出,系爭土地原是台汽客運使用的機關用地,93年起標售多次流標,96年已公告現值的七成由何某以4220萬元得標,何某得標後申請變商為商業用地被拒,後透過不詳人士向陳守禮遊說,希望縣府徵收,陳守禮竟罔顧得以美人山軍營區無償撥用,及縣府已函示已無償之公地為原則等,刻意讓徵收民地成為唯一選項,最後通過縣府預算審議委員會而同意徵收,事後民代反映「朝陽段」土地面積太小不宜,縣長黃仲生也認為事務所至營區可無償撥用,才發現已浪費了8千多萬元徵收民地。檢方認為被告明顯圖利地主,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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