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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吵架 男子揚言「加倍」奉還被判刑

2014/06/18 12:30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彰化縣一名40多歲楊姓男子和18歲的女大生交往,2人發生口角,楊男揚言要「加倍」奉還,之後女大生收到恐嚇簡訊,而楊男的臉書上也出現女大生的裸照,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恐嚇、供人觀賞猥褻影像罪判處楊男有期徒刑10月。

判決書指出,這名楊姓男子和女大生相差20多歲,2人交往後發生多次性關係,女大生還裸露身體讓楊男以手機來拍攝裸照,事後2人因故發生衝突,女大生關掉手機,不再和楊男聯絡,竟引起其不滿。

楊男先傳送簡訊,詢問女大生在生日時是不是要過個「死人生日」,想不想收到「死日禮物」,並揚言「反正妳怎麼傷害我,我會加倍奉還!」

事後楊男在自己的臉書帳號上張貼對方的裸照,女大生報警處理,檢方依恐嚇、供人觀賞猥褻影像罪嫌將楊男起訴,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10月。

楊男不服提起上訴,辯稱2人是在吵架,而他所傳出的簡訊內容是氣憤下之言詞,並非為恐嚇,至於裸照部份是女大生自願讓他拍攝,且他在臉書上設定密碼,一般人無法看見。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楊男的簡訊內容已達到令人恐懼之程度,至於其臉書也未設定密碼,連未加入其好友名單的第3人都能輕易看見,因而駁回其上訴,仍然判處他有期徒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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