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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郭台銘買連署書 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判2年

2024/06/29 05:30

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資料照)

緩刑5年 併科罰金500萬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投溫泉大亨陳仲明等人,被控替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連署參選總統時,違法收購連署書,士林地院考量他認罪,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將陳仲明判刑兩年、緩刑五年,併科罰金五百萬元,並支付公庫二百萬元、完成十場法治教育。

全案共十四名被告,陳的沈姓女密友等十二人,各判處一年一月至兩年徒刑,均緩刑,各併科罰金一百萬至三百五十萬元,分別支付公庫十萬至一百萬元,並接受兩場至十場法治教育;另一曾任國宅停車場管理員的石姓男子,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五月、得易科罰金,因有前科而不予緩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仲明與沈女為了替郭台銘通過連署門檻,由陳仲明提供資金、大量空白連署書及連署用章,沈女以每份連署書五百元對價,對外收購連署書;石男得知沈女在收購,擅自從臉書下載四十八名不知情民眾的個資,偽造連署書獲利。全案共非法購得六百多份連署書,期約賄賂金額卅萬多元。

士林地檢署偵辦本案,另案起訴曾任里長的房仲張駿彥五人;郭董友人、生技公司董座廖本揚尚在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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