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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播中國央視廣告 三業者各罰10萬元

2018/04/26 06:00

陸委會(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央視節目「信中國」宣傳廣告,違法在台北市西門町大型LED螢幕強力放送,陸委會表示,經主管機關文化部完成行政調查,對中影等三家業者違法委託或受託刊播中國大陸廣告,違反兩岸條例規定,依法各處十萬元罰鍰。

陸委會指出,「信中國」今年一月二日在西門町戶外LED電視牆播出約十五秒廣告宣傳影片,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三十四條及中國大陸物品、服務、勞務在台灣從事廣告管理活動辦法等規定。

陸委會說,廣告宣傳影片播出後,文化部即認定該節目並未依法提出申請許可,所播映的節目廣告宣傳影片涉及違反相關規定,會同相關機關進行調查及處理,日前做成行政處分,佛瑞公司、傳梭美公司、中影公司等三家業者違法委託或受託刊播中國大陸廣告,分別裁處十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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