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提案修憲訴法 鍾年晃搬1法條驚呼:立法權開外掛?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資料照)
劉晉仁/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21日)排審由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的「憲法訴訟法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藍委再次以人數優勢將該草案送出委員會。對此,媒體人鍾年晃直言,藍營企圖改變憲法法庭審理規則,可是《憲訴法》第4條就寫明,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制定,並由大法官同意,搖頭嘆:「(翁曉玲是)哪個法學院教出來的博士?」
翁曉玲提案修正《憲訴法》第4條條文,大法官「現有總額」比照「法定總額」15人,並要求修正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此外,翁曉玲另提憲訴法第30條、43條條文,要求將憲法法庭釋憲判決等同意門檻,從1/2調升為2/3,該案已先逕付二讀。而昨天立院法及法制委員會中,朝野立委歷經近9.5小時激辯。最終藍營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停止討論並保留條文送交朝野協商,強硬將修法草案送出委員會。
該草案令法界譁然,認為這一連串修法恐將造成立法權侵害司法權。有法界人士指出,目前《憲訴法》多項條文均規定,大法官須「現有總額」2/3出席才能開會,若明定為「法定總額」,等於要10人才能開會。再加上包含司法院正副院長在內,有7位大法官的任期將於本月底屆滿,但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目前仍被藍白立委卡關,若《憲訴法》修法通過,憲法法庭恐因人數不足而空轉。
對此,鍾年晃今天在Threads上搬出《憲訴法》第4條條文內容,當中明訂「一、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二、前項規則,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之」。鍾年晃表示,「翁大上人,你修法的時候都不看一下嗎?同法第4條的1、2項明明就寫著,本法由司法院制訂,大法官同意。所以現在是立法權開外掛無限大了是嗎?哪個法學院教出來的博士啊!天公伯啊,救人喔!」
網友紛紛嘲諷,「司法院自己家的事,翁大立委還管到別人家裡去」、「他們現在立一個讓總統永遠都國民黨當的法我都不意外」、「立法院出了兩個法盲的法學博士跟一個法盲的前檢察官,可悲啊!」、「有這種智商都能當立委......」、「完全貫徹我比你們大,亂來一通,完全沒按照規則來的」、「她還說過中國是民主國家呢」、「這個人當立委真的是在野黨的最佳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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