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貪汙、重複登記 宜蘭4人喪失參選資格
2018/10/01 18:34
宜蘭縣選委會審查五合一大選參選人資格,有四人因曾因案被判刑確定,或重複登記而喪失參選資格。(記者張議晨攝)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縣選委會審核五合一大選參選人資格,登記參選的451名村里長中,有1人因重複登記,喪失參選資格,另有2人因違法選罷法,被判資格不符;另外,宜蘭市縣議員參選人李漢銘,因曾涉賄被法院判刑確定,也喪失參選資格,但還須送中選會審定才會確定。
下屆地方大選,宜蘭縣長有5人登記、縣議員有74人、村里長有451人、鄉鎮市長有32人、鄉鎮市民代表則有232人完成登記。
宜蘭縣選委會日前召開委員會,審定參選人消極資格,頭城鎮新建里里長參選人王新驊(原名王宗妙),因違反選罷法26條第2款,曾犯貪污罪,且經判刑確定,依法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壯圍鄉復興村長參選人林立賢,因重複登記村長、鄉民代表候選人,依選罷法25條規定,喪失參選資格。
宜蘭市北門里長參選人陳棟樑,今年6月因犯不能安全駕駛罪,被宜蘭地院判刑3個月,但陳在9月13日才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超過8月31日大選登記截止日,因此喪失參選資格。
選委會指出,宜蘭市縣議員參選人李漢銘,則是曾涉及賄選,經查證法院、地檢署、警察機關後,確定李因涉賄被法院判刑確定,依法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另外,頭城鎮民代表游源杰,因妨害自由罪嫌,9月10日被地方法院判刑,雖判決日已過登記日,選委會仍准予登記,但選委會說,若游在11月18日公告候選人名單前,刑期尚未執行完畢,將會撤銷候選人資格。
選委會表示,縣長、縣議員選舉主管機關為中選會,李漢銘喪失參選資格,已通過初審,但還要函報中央審定才會確定;至於其他喪失資格的參選人,已行文各鄉鎮市公所通知個人,參選保證金則會依序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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