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陳麗珠婚姻不成立 施明德勝訴
2009/05/21 19:0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反貪腐運動總部前總指揮施明德今(21日)天發出聲明稿表示,自己與陳麗珠的婚姻,20日已遭新店家事法庭判決確認不成立,因此希望外界以後不要再稱陳麗珠為「施明德的前妻」。
施明德聲明稿指出,昨日新店家事法庭已判決確認他與陳麗珠的婚姻不成立。因此,陳麗珠不是施明德的前妻,希望外界不要再誤稱,以免造成雙方困擾。陳麗珠自陳於1971年偽造文書辦理結婚登記,在1974年施明德仍坐牢期間,與政治犯蔡寬裕同居,並育有4名子女。
施明德也強調,是因為一個月前,陳麗珠慫恿律師控告他,他感到不勝其擾,因此才針對事實及陳麗珠在法庭上的證詞,提出確認婚姻不成立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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