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怕誤買凶宅!不動產說明書10月1日起上路
2015/06/17 13:35
房地產未來須附上說明書,詳實記載建物瑕疵、不自然死亡情形等資訊,維護買家權益,避免糾紛。(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內政部4月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不動產曾發生兇殺、自殺等不自然死亡情形,都須詳實記載在說明書上,新規自10月1日起開始實施。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王靚琇今說明,為了強化不動產資訊透明度,維護買方權益,避免日後買賣雙方起糾紛,土地、成屋及預售屋等不動產,凡在產權持有期間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不管是自殺、兇殺、中毒等情形,都必須詳實記載在不動產說明書。
王靚琇指出,現行規定是把特殊情況寫在買賣契約書上,未來新規上路後,房仲在介紹屋況時就能附上不動產說明書給買方,加強交易前期的資訊透明度。除了記載不自然死亡外,建物的瑕疵、住宅建物所屬用地、獎勵容積情形也要寫上,此外,不得以不動產委託銷售標的現況說明書取代不動產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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