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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宣布 「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今起施行

2014/11/20 11:42

馬英九總統宣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自今日起正式施行。(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今天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通過25週年,也是「世界兒童人權日」,馬英九總統上午利用接見來自全國各地多元族群兒少代表的場合宣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自今日起正式施行。

馬英九指出,全世界196國中,有193國簽署或參加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這是兒童福利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兒童有主體性,不是國家、父母的財產,有其主體性及不可被剝奪的權利,兒童可以成為獨立的主體。

馬英九表示,中華民國自從失去聯合國代表權後,過去所有簽定並在聯合國註冊的條約、公約,全部都被塗銷,也不能加入任何聯合國推動的公約,但他上任後想出辦法,還是按照條約程序先讓立法院通過聯合國公約,經他批准後送交聯合國存放,雖然還是被聯合國秘書處退回,但我們還是要做這個動作,凸顯這不是我們的錯,而且已經走完所有程序,立法院也將公約變成國內法,行政、司法機關都可以適用,人民也可以主張,這時候就與條約在實質上沒有不同,今年4月22日已經成為施行法。

馬英九說,這是我國突破國際孤立的一個重要方法,法務部在他指示下已經在做通盤檢討,還有那一些法律可以這樣做,將來在國際活動時才不會被邊緣化。

馬英九指出,有了兒童權利公約,還是要徹底執行才會有效,台灣對兒童的保障在近年大量增加,甚至還在媽媽肚子裡面時,媽媽就可以請安胎假,保障生產時順利安全,並提供生育補助,零到2歲階段父母還可以請育嬰假,使得我們在保障婦女與兒童方面都有加分。

他也說,雖然去年受虐兒童人數1萬6000多人,比起前年已經少了2800人,數目還是不算少,政府會持續提供兒童安全健康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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