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重組肉標示不實 可罰400萬

2014/11/20 06:00

油品風暴牽扯出重組肉風波,衛福部食藥署公告「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草案,明訂包裝、散裝食品,及供應飲食場所販賣的重組肉都應標示,若包裝品名與內容物不符,或宣傳廣告及標示涉及不實、誇張等,可罰4萬至400萬;若未依規定標示添加物,可罰3萬至300萬。

標示原則為,包裝或散裝食品的品名應標示「重組」或文字說明,並加註「僅供熟食」等警語。包括餐廳、小吃店、攤商等場所,應於菜單或賣場明顯處揭露相關標示說明,需讓消費者一目了然。(記者謝文華)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