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世代廣告騙很大 重罰500萬定讞
2013/02/22 06:00
〔記者楊國文、劉力仁/綜合報導〕國內電信業龍頭中華電信,一百年五月推出HiNet光世代五十M銷售方案,宣稱「下載DVD僅十二分鐘」,半年間吸引三十三萬多人申設,但實際上網速率未達五十M的一半,公平會介入調查後以廣告不實裁處,最高行政法院昨判中華電信敗訴,重罰五百萬元定讞。
實際上網速率未達一半
中華電信推出HiNet光世代五十M方案,宣稱服務品質「下載DVD僅十二分鐘」、「HiNet光世代五十M有多快?下載一部DVD(四.七G)十M要花一個小時,五十M只要十二分鐘……」等內容。
一百年八月間,媒體報導與公平會接獲民眾反映,指實際上網速率未達五十M的一半,公平會立案調查後認為,中華電信報請核備的五十M速率規格,只是指線路速率,與下載DVD資料的「資料傳輸速率」不同,廣告誇大不實,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裁罰五百萬罰鍰。
中華電信辯稱,有在廣告網頁說明「使用光世代五十M產品的速率規格不等同於實際上網速率」等文字,提醒消費者。
最高行政法院綜合認定中華電信確有誇大不實情形,審酌中華電信最近三年營業額達一千八百億規模、多次違反公平交易法紀錄,認定公平會重罰五百萬於法有據。
中華電信人員昨日指出,既然已判決定讞,只能尊重、依法辦理。
-
焚風襲台東! 杉原海邊「自然醒慢活祭」愜意 山林溪水消暑成勝地
-
彰興國中爆168招生之亂! 擠破頭原因曝光了
-
重量級農產品!桃園超級大南瓜逾500斤 比小朋友還大
-
高捷博愛座大亂鬥 社會局揭露「跨坐男」是身障譴責施暴者
-
罕見! 嘉義母子相差25歲 同年同市同組考上正式教師傳佳話
-
天熱出門「有哪些小物」幫降溫? 網推2物超有效:冷到微發抖
-
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大違停來臨? 李孟諺:警方可告發
-
高捷岡山站通車 賴清德:高雄帶領台灣繼續進步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