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吊照駕駛人 將可換發短期駕照 交通部預告7月修正規定 10月上路
2024/06/12 05:30
曾被判終身不得考照等高風險駕駛人,可換發短期駕照,預計7月完成修正、10月上路,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左)說明新制。(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曾因重大違規、高風險駕駛,導致駕照被終身吊銷、吊銷或吊扣處分者,將可分級核發或換發一年、兩年、三年或六年短期駕照,預計七月完成修正、十月上路,約七.三萬人受影響。
分級核發短期駕照 影響7.3萬人
交通部昨天重新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草案,以往曾被判終身不得考照等高風險駕駛人,可換發一年短期駕照、被吊銷駕照者換發兩年短照、被吊扣駕照一年以上者換發三年短照、被吊扣駕照一年以下者換發六年短照。
獲發短期駕照後,六年內沒有其它交通違規,可換發效期到七十五歲的一般駕照。
觀察6年 沒違規可換一般駕照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委趙晉瑋解釋,原重大交通違規的駕駛被判處終身不得考領駕照之規定,經大法官釋憲違憲,因此改發短期駕照搭配六年觀察期;他舉例,一名年輕人曾開車疏失致人於死,被判終身不得考領駕照,影響此人終身不得開車,判決違憲需修改。
「新制度上路後,會有換照觀察期」,趙晉瑋說,以這名曾被判決終身不得考照的駕駛為例,若要重新考照,得一年一年地換照,累積六年期間都沒有違規,才能換成正常駕照,若有違規,就得重新計算;而曾被吊扣駕照一年以下者,一次可換發六年的短期駕照。
新制規定若汽車駕駛人在定期換照期間再受吊銷或吊扣駕駛執照處分,再依相關換照規定辦理,且六年觀察期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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