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疫合格犬貓 即起入境免隔離
2024/03/01 05:30
過去自狂犬病疫區返國的毛小孩,即使都有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返國後仍都要隔離7天。準副總統蕭美琴去年卸任駐美代表帶著毛小孩回台,毛小孩也同樣都要隔離,不少飼主都要忍受相思之苦。(資料照)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過去帶犬貓自狂犬病疫區返國,即使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檢附毛小孩體內狂犬病抗體力價報告等文件,入境後仍須隔離七天。不過,農業部防檢署修改規定,昨起飼主只要提供符合規定的報告與文件,就可向防檢署申請犬貓免隔離證明。
隨著犬貓伴侶動物近年輸入大幅增加,防檢署在召開座談會與專家會議後,去年十月底預告修正相關辦法,從過去一律「需隔離」,改為昨起上路的「需隔離或免隔離」雙軌制。
需通過狂犬病抗體力價檢測
防檢署副署長徐榮彬表示,飼主只要提供犬貓返國前一百八十天到一年內的體內狂犬病抗體力價報告,並符合「於回國一百二十日前向防檢署申請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由輸出國動物檢疫機關直接提供檢測結果聲明書影本給防檢署」,或「由狂犬病中和力價抗體檢測實驗室直接提供檢測合格報告影本給防檢署」三者任一條件,由防檢署核發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犬貓入境後由檢疫人員臨場檢疫合格,就可直接和飼主返家,不用再隔離。
此外,對國內犬貓輸出後自疫區回國、參加國際競賽或政府機關邀訪而須申請短期輸入的犬貓、出國救災三十日內返國的搜救犬、公務值勤犬也有調整。
防檢署以國內犬貓輸出後自疫區回國為例,若輸出前有通過狂犬病抗體力價檢測,原輸出九十日內回國可免隔離,修正規定則延長為抽血日後一年內回國免隔離。
防檢署表示,飼主可依犬貓健康狀況、可配合規定辦理的程度,及往返隔離檢疫設施時間通勤等因素通盤考量,決定選擇何種方式辦理,以符合新修正檢疫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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