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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貧窮人口嚴重低估 立委倡設階段式脫貧機制

2023/05/29 05:30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社會福利基本法》,排審的立法委員與相關團體拍照留念。(資料照,取自立委吳玉琴臉書)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我國「法定貧窮人口」被質疑嚴重低估,與現實脫節,民團推估被排除在社會救助體系外的邊緣戶約有一七○萬餘家戶、二二○萬人。立委評估修正社會救助法,提出降低社會救助法門檻、修改虛擬收入認定、研議階段式脫貧機制、針對無家的遊民制訂專法等建議。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社會福利基本法,明定國民不分條件,接受社福機會一律平等,各級政府應寬列社福經費,資源不足地區優先布建;若有重大社福政策,中央得衡酌補助地方政府。

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我國劃設貧窮線的標準雖與許多國家一致,是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六十%,但要符合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有許多附帶條件,讓實際處於貧窮處境的人,嚴重被低估。

范雲說,社會救助法應改變不合理的附加條件及嚴苛門檻,不該以「家戶」為中心,應考量個人狀況。也須考慮建立階段式的脫貧機制,取代「斷崖式」補助的一刀切資格認定,避免讓貧窮者不敢脫貧、難以自立。現行法規還有平均經常性薪資的虛擬收入認定,導致部分貧窮者或無家者低收入戶資格被排除。

關於修法方向,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評估,家戶人口認定有戶籍地的限制,建議改採實際的核心同住家人,並以住所地取代戶籍地。在家戶人口所得計算上,扣除基本生活所需支出的「餘裕所得」為基礎,取代現行「所有所得」。在脫貧上,可考慮提供所得計算寬限期,按比例減除,避免因身分取消而缺乏工作意願。

遊民身分特殊 可單獨制訂專法

吳玉琴並指出,低收入戶身分與學雜費減免、老人或身障生活補助等九十三個福利措施有關,各種福利措施可比照最低生活費的乘數標準,不一定要取得低收資格。至於遊民(無家者)方面,現行社會救助法僅規範輔導安置事宜,遊民因身分特殊,不一定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建議單獨制訂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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