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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徐榛蔚違法使用農地》陳財能控縣府官員瀆職 縣府︰不排除提告

2022/12/15 05:30

政治評論員陳財能昨到花蓮地檢署告發縣府官員瀆職,他在選前就質疑縣長徐榛蔚住處旁的農地違法使用當成停車場、籃球場長年未依法處置。(記者王錦義攝)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參選花蓮縣議員落選的政治評論員陳財能,選前曾質疑縣長徐榛蔚住家旁農地被違法使用,作為停車場、籃球場,昨天他到地檢署告發縣府官員瀆職。縣府行研處長吳昆儒回應說,縣府在收到陳的檢舉後已發函吉安鄉公所查辦,對於損害個人名譽部分,不排除對陳財能提告。

吳昆儒說,縣府在上月底接到陳財能的檢舉,按照程序就是發函交給吉安鄉公所調查,依照檢舉內容找空照圖來比對,若有違法事實會交由縣府地政處開罰,一切依法、秉公辦理,絕對沒有陳財能所說「縣府不作為」或是官員瀆職,對於陳財能在公開的社群網站點名他及其他縣府官員觸犯貪污罪,將收集相關資料後研議提告。

陳財能說,徐榛蔚自二○○六年以買賣取得吉安鄉福吉段一○八號土地,依區域計畫法劃設為農業用地,依法不得為農業以外使用。他找出二○○九、二○一三、二○一六、二○一九、二○二二年的Google街景圖,從街景圖中可以發現,該農地十幾年來一直都被傅崐萁、徐榛蔚當成停車場及籃球場使用。

陳財能說,按照區域計畫法規定,縣府應對違者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他質疑縣府十多年來不敢查先後擔任縣長的傅崐萁、徐榛蔚,未按照法令開罰,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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