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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之後/18歲學生期待自己作主 家長怕怕

2020/08/14 05:30

台灣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樂觀其成,但認為在國民教育階段,應加速對學生面對及解決問題的核心素養教育,讓孩子學習負責任的態度。(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修正草案,把成年及結婚年齡均改為十八歲。十八歲學生和家有十八歲小孩的家長多給予理念支持,有人認為理所當然,但也有家長擔心,孩子一時衝動之後,可能變成父母要收爛攤子。

北市張姓大一生家長表示,十八歲如不需父母同意就衝動結婚,萬一結婚又生子,自己還不夠成熟,就要面對下一代育兒責任。即使不是結婚人生大事,買手機如過度使用造成鉅額帳單,沒經濟能力的孩子也負擔不起。孩子心智是否夠成熟,能趕得上具理想性格的法律授權,很擔心父母要收小孩的爛攤子。

但剛考上政大的李同學表示,她很期待從中部家裡,北上住宿舍,離家讀書對她來說如同成年禮,既然獨立生活和讀書,很多大小事當然是自己做決定和負責。台大新鮮人林同學表示,理念上支持十八歲有權決定自己的事,但重要的事情,還是會問父母意見,父母是自己最大的盟友和人生導師,是助力不是阻力。

屏東市趙媽媽舉雙手贊成,她表示,十八歲高中畢業,對自己人生已有想法,況且孩子是處在開放多元的環境中,要讓孩子與時俱進,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早就應該開放。她在學校進修部服務,看到很多進修部的十八歲孩子,早就自力更生、不靠爸不靠媽。

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法律既然賦予十八歲「成年人的權利義務」,當然可以有自主權;台灣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樂觀其成,但認為在國民教育階段,應加速對學生面對及解決問題的核心素養教育,讓孩子學習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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