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和電子煙 衛福部反對放行
衛福部長陳時中昨日明確表示,目前對於電子煙和加熱式菸品,衛福部都持反對態度。(資料照)
〔記者吳欣恬、吳佳蓉/台北報導〕正在立院審議的「菸害防制法」修法草案中全面禁止電子煙,日前已通過一讀,有立委提出應將加熱式菸品一併納入修法討論。衛福部長陳時中昨日明確表示,目前對於電子煙和加熱式菸品,衛福部都持反對態度。
行政院提出的「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在立法院完成一讀,條文中除增訂電子煙定義,也增訂任何人不得供應電子煙給未滿十八歲者;除經依法取得藥品許可證或醫療器材許可證者外,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或廣告電子煙。加熱式菸品則未納入條文。
加熱式菸品是使用特製加熱器加熱菸草柱,由使用者經口吸入含有尼古丁和其他化學物質的一種菸草製品,故具有成癮性。根據菸草控制期刊(Tobacco Control)近期研究報告指出,加熱式菸品在一般使用條件下,攝氏九十度時就會釋出急毒性物質「甲醛氰醇」,低濃度下即具有高毒性。
加熱菸也納菸防法? 仍需充分討論
陳時中表示,加熱式菸品是否納管、如何納管還需充分討論,他擔心,如果寫進法規可能使業者全面正式引進,但是不寫到法規裡則可能導致地下化、增加查緝困難。
陳時中表示,基於防制菸害與維護國民健康的立場,衛福部全面反對加熱式菸品與電子煙,但是否要納入傳統式菸品管理,還有待各界專家學者提出證據討論。
衛福部表態「全面反對加熱式菸品和電子煙」,財政部國庫署表示,對加熱式菸品、電子煙屬性,目前「妾身未明」、尚無定論,須待跨部會研議,搜集更多國際科學證據釐清,才知道後續是否須納入「菸酒管理法」管制。
在釐清加熱式菸品、電子煙定義前,海關若查獲進口或旅客有攜帶情形,將視為未開放進口物品沒收,也不適用攜帶一條自用菸品的免稅優惠。
-
上班族每月餐費破萬是基本?網搖頭:根本吃不飽
-
被五月天阿信認證說「帥」!「鹿港阿信」爽截圖要一輩子收藏
-
神祕儀式?日本住家門口驚見「整排礦泉水瓶」 內行揭用途
-
孝親費扛不住!大學剛畢業被討2.5萬 網嘆「這會毀了你」
-
週日好天氣!各地紫外線爆表 台東注意焚風
-
這位媽祖姓廖!萬和宮老二媽省親遶境大不同 真的回「娘家」
-
原住民族語認證測驗登場 1.7萬名考生最小僅5歲
-
成大碳中和基地揭牌 準環境部長彭啟明:碳中和產值比半導體大
生活今日熱門